在读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须由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安排其试讲,并组织同行评议通过,学院院长批准。学院一般可安排二、三年级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派专人对其进行指导,并按照要求对其进行考核。实践课时八学时,在读本科生不得兼任助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