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位于湘南南部,北望衡岳,南连两广,境内二广、夏蓉高速相交,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阶段学校4所(其中省示范性高中1所、市示范性高中2所,职业中专1所),县属初中2所,农村初中21所,城区完小6所,农村完小52所。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教育强县步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除招聘省级特岗教师外(省特岗教师招聘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其招聘计划及方案另见湖南教育信息网),今年我县将面向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择优招聘63名充实教师队伍,热忱欢迎有志人士到宁远教育这片热土施展才干。
一、招聘层次、学科及人数
学
人科数
层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舞蹈)体育美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计算机网络技术电算会计电子技术文秘合计
高中教师 223355 20
职业中专 11122122113
小学教师10108 2 30
合计101210335531122122163
(说明:如果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该专业的指标可调整给同系列的其他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高中教师的招聘对象为:2006-2010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院校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职业中专教师的招聘对象为:2006-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音体美为师范类专业本科),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3.小学教师的招聘对象为:2006-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籍贯在宁远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高中和小学教师的往届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应届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2日至5月14日下午5时止。
2.报名地点: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介绍信或推荐材料)、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报名时同时缴纳考试、试教费25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17日上午8:00-11:00在人事股领取。若某专业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该专业不开考,指标可调整给同系列的其他专业。
(三)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5月1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宁远一中
3、考试内容:
A.小学、高中教师各专业考现行初、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小学、高中教师同卷考试,但分专业分层次单独划线。
B.职业中专教师的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电算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模具、文秘等6个专业,考现行职业高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详见下表:
C.音乐(舞蹈)、体育、美术3个专业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理论考试内容为高、初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专业素质测试实行现场测试,测试时间:5月18日下午,地点:待定。
4、考试形式:文化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即组织阅卷,第二天公布考试成绩。
5、分值设置:各学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3个专业的理论考试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
(四)现场试教
1、试教时间:专业考试成绩公示1天无异议后,即组织试教。
2、试教地点:待定。
3、试教对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其中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按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试教对象;高中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各专业及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试教对象。
4、试教内容:
A.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音乐(舞蹈)专业:现行小学六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B.高中教师各专业:现行高中一年级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
C.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现行职业高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D.职业中专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现行初中、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5、试教形式:采用无学生授课模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即时公布。
6、分值设置: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时间:试教者的试教成绩公示1天无异议后,即组织体检。
2.体检地点: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决定体检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试教者专业考试和当场试教的总分,按拟聘人数1.2倍确定体检对象,并予以公示。
4.体检内容:按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结束后随即公布结果。
5.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六)确定拟聘人选
1.拟聘对象:根据体检合格者的专业考试和试教的总分高低,确定拟聘对象,并予公示。
2.签订就业协议:公示3日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即与拟聘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专业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拟聘人员在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之后又自动放弃的,也从该专业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对象将档案材料全部交到县教育局,并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到工作单位上班,其档案材料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即为拟聘人员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四、工作待遇与去向
1.教师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2.高中教师均安排在县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职业中专教师均安排在县职业中专任教;小学各学科教师均安排在偏远、缺编的农村小学任教,并在5年内(在荒塘、桐木漯、棉花坪3个少数民族乡任教的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
五、优惠政策
经县民委审核认定的宁远籍世居少数民族毕业生参加小学教师选聘考试的全部参加试教,并在总分中加20分,聘用后安排在缺编的少数民族乡工作,且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
六、联系方式
单位: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办公电话:13874720287传真:0746-7321297
电子邮箱:nyjyrs2010@163·com
联系人:石家灿13574614287王海平13187108998
宁远县2010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