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2010年秋季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但暂未取得者须提供就读学校或认定机构受理证明。报名条件为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10年秋季毕业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考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即可,面试复审时须提交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填写好的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现场报名并缴纳笔试费用。
(二)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合成计算为笔试成绩。合成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理论知识。
《学科知识》主要内容为高中(或中专)阶段知识;校医、会计的学科知识主要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省人事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胜利中路35号)审核确认后生效。加分材料必须在报名同时提交,逾期提交不予审核加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不分学校,校医除外)招聘总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特殊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笔试初步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三天之内在蚌埠教育网上公布。
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各招聘学校根据各自招聘条件和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复审的同时填报就业志愿。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详见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第3条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三项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与政审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4年修订)》执行,按照国家及省最新规定,将不再对乙肝五项进行检测。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政审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政审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合同期内双方违约均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入编手续。对有关学校招聘条件中要求聘用两年内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所有招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招聘学校与其解除合同关系,予以辞退。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局会同各人社局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教师举报电话: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1275、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教师咨询电话: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6531、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以上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cn)等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蚌埠教育网查询。本次招聘考试,市教育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1).报名表.doc
(2)笔试准考证.doc
(3)准考证下载填写要求.doc